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附属学校管委会等部门人员的公告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名广东教育学院),2010年3月改制为省属普通本科学校。学校创建于1955年,是新中国成立后广东省较早设置的省属公办本科高校之一。学校设有海珠校区和花都校区。海珠校区地处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客村立交桥旁;花都校区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天马河东面。
学校突出教师教育特色,秉持依法办学、严格管理的理念,有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坚持为基础教育服务,努力成为服务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引领型高校。数十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毕业生深受社会各界欢迎,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现设有教育学院、中文系、外语系、政法系、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物系、计算机科学系、体育系、美术系、音乐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教育发展力研修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烹饪科学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7个教学机构和教育科学研究所、邓小平理论与教育研究中心、高等教育评估研究中心等13个研究机构。
因事业发展,需招聘附属学校管委会、国际教育学院、教育学院等部门人员7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职位
详见附表一《广东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年公开招聘附属学校管委会等部门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及团队合作精神,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从事对应岗位工作的基本素质。
(4)遵纪守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5)符合我校对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条件。
2.报名方式
采用信函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者请将应聘材料直接邮寄至广东第二师范学院人力资源处,或在报名期间送往学校海珠校区综合办公楼1907室人力资源处人事科。
3.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1日-5月23日接受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学校人力资源处、纪监审办公室和招聘部门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人员名单及考核时间在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考核由学校领导、人力资源处、纪监审办公室和招聘部门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的面试小组。
(四)体检
学校根据成绩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及所获得的奖励、成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核、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和我校人力资源处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考察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薪酬待遇
遵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需提供的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双面打印)。
2.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及职称证书、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提供复印件即可,所有应聘材料在应聘结束后恕不退还。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单位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联系人:郑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20-34113286,邮政编码:510303。
工作监督电话:020-34113624
广东第二师范学院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