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是具有50多年历史的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3个本科专业;学校以“团结、勤奋、求是、创新”为校训,致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科技水平。
学校注重学科建设和高水平、高层次的人才的引进和培养。2014年我校将主要以下列两种方式补充师资队伍。
▲以广东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专项——“百人计划”及“青年百人计划”引进特聘教授和特聘副教授若干名,名额不限,待遇从优。具体人才引进政策详见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百人计划”、“青年百人计划”人才引进政策》。
▲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8名专任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2《广东工业大学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薪酬待遇及聘任岗位等级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自入职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称职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予录用。
新参加工作毕业生试用期满后能胜任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具有博士学位毕业生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岗、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生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岗。
调入或聘用人员按所具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术水平和能力聘任相应岗位等级。
三、岗位招聘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2)国内硕士、博士毕业生;出站博士后;国(境)外具有相应学位的留学人员。其中海外留学人员或具有企业一线工作实际经验者优先。
(3)应聘者所获得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所获得国外大学学位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工作经历的副高以上职称的国内往届博士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的海外优秀博士或博士后,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外语水平应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艺术类可放宽到四级)。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应聘者必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附件2)的专业方向、学历及其他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5月14日止。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个人信息简表》(附件4),与个人简历、已发表论文代表作(限3篇)、承担科研项目证明、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获奖证明等扫描件一并发到GDUTJOB@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高校人才网+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五、招聘程序
1、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5月18日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2、考试
通过初审应聘者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试当天应聘者需携带相关资料现场资格复审,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及课堂组织能力等。测试由学院组织,评审小组由学院领导和相关专业教授组成,人数为单数且不少于7人。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及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名单将同时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第二阶段为综合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和现场问答。由校领导、人事处等相关部处负责人、教学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专业的教授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综合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在总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3、体检
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我校聘用人员,双方签订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要求于2014年12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能够办结毕业生派遣手续;博士后出站人员要求2014年12月31日前能够办结出站手续;海外留学应聘人员,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认证并到校工作。未能按时获得上述聘用条件或未能按时报到者,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自动失效并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签公开招聘录取人员协议书无效。
3、对于海外留学人员,如因招聘期间本人不在国内,考试方式、时间可灵活安排,考试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
4、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对于招聘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从已入围的、符合该岗位要求且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5、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均在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中发布,请随时关注。
6、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2、3、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
咨询电话:020-39322792
投诉电话:020-39322692
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百人计划”“青年百人计划”人才引进政策.rar
广东工业大学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