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隶属广东省卫生计生委,教育业务归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下辖管理广东省中药研究所、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三家直属单位。学院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文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三个系统的教育培训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是培养药品、食品、医药卫生、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行业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摇篮。
二、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工作人员,确保招聘人员素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事业单位招聘面向社会,招考对象为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和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2014年毕业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含2012年和2013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法乱纪正在接收审查尚未做出结论,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报考者年龄一般为18周岁至35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以内,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以内;
(五)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七)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八)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岗位及有关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33个岗位共43人(详见附件1-3)。其中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公开招聘24个岗位共32人,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公开招聘8个岗位共10个人,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个人。
(二)报考者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一致,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专业目录。
(三)本次招聘任职年限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14年7月31日止。
六、薪酬待遇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和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七、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14年4月23日16:00前。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须注明岗位名称,否则不予受理。有意应聘者,请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4),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其中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和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应聘人员请发送至(rsczp2012@126.com),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的应聘人员发送至(gdyx639@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高校人才网+姓名+学历学位+职称+应聘岗位代码,如:高校人才网+张三+硕士研究生+讲师+A12)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学院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将公布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主页上(http://www.gdyzy.edu.cn),请报考者2014年4月25日登录网页查看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考生于4月29日到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处(行政楼401)领取准考证。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通过初审进入笔试人员数与岗位数之比不能小于1︰3,若比例达不到1︰3,则取消该职位招聘。
2.复审
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提交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3)学历、学位、职称、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成果鉴定原件及复印件;(5)近两年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6)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7)中共党员证明;(8)工作经历证明;(9)《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三)考试: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组织;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4)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合格线为笔试总分值的6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所有参加考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另行通知。
2.面试
学校成立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为奇数。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监督、指导。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技能。考生未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该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书面复检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执行,由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用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身体情况等方面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合格者列为拟聘用人员。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者,其空缺岗位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招聘单位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可以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通知后续事项,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协议。逾期不签聘用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规定,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若有徇私舞弊、违反规定以及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网页查询。
联系电话:020-28854964、020-28854850(传真)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监督电话:020-28854851(学校监察室)
报名地点: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人事处(行政办公楼401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北路321号
邮政编码:510520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