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是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政府直属的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员和政策研究人员、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职能。学校现有广州市越秀区、花都区两个校区,总面积近300亩,现有教职员工387人。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校(院)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7名专业技术岗人员(含教师岗6名),详见《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中共党员;
4.“985”、“211”高校和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
5.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7.专业基础扎实,科研能力较强,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国家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2篇。报考教师岗的应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4年4月18日;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受开除处分未满五年以及受其它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涉嫌违法犯罪或者违纪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财政核拨事业编制,试用期间和正式聘用后按国家、省有关政策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4年4月18日至2014年4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发送到我校(院)公开招聘工作邮箱(gddxrsc2014@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及附件注明“招聘岗位代码+姓名”,如“99501+张山”。我校(院)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应聘人员在报名后3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我校(院)人事处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所学的专业名称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不接受相近专业报考。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责任。
3、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校(院)门户网站主页提前发布。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人事处
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3号
邮政编码:510050
联系电话:020-83122214、83122713
电子邮箱:gddxrsc2014@163.com
(五)资格初审:
我校(院)人事处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领取准考证的相关事宜将在我校(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准考证与身份证共同作为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与上述环节。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主要测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成绩和查分。笔试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在校(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以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附件3),送我校(院)人事处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一次。查分的范围限于:(1)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2)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3)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我校(院)人事处收到查分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成绩的,我校(院)将更改公布的成绩,并通知因成绩更改受到影响的考生。
3.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不足入围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持以下材料,按校(院)网站公布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复审的材料包括:(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1份;(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4)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发表论著的需提供该期刊或著作原本,其中指定一篇本人专业代表作并提供复印件(如该代表作非发表于核心期刊,请另行提供一篇在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博士研究生需提供两篇以上);(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时所用的照片一致)。
复审不通过的人选,不能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复审结束后在校(院)门户网站主页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采用试讲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工作能力。
2.面试组织。考生须凭身份证原件与笔试准考证在面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需在面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各评委所给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三)考试综合成绩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并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综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列入聘用范围。
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校(院)门户网站公布名单。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有关要求进行,由我校(院)统一组织,费用由我校(院)负责承担。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中。对于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三)递补事宜: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根据实际的情况研究是否递补聘用该岗位其他考生。如聘用将从考试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我校(院)委会议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通过广东组织工作网和校(院)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我校(院)按有关规定报批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有关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是指2014年毕业(须于2014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对未能按时毕业并取得学位者,或所取得的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列为拟聘用人员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期间最初十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招聘事项、招聘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网站(www.gddx.gov.cn)查询。
(五)本招聘公告由我校(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校(院)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0-83835024、83122648。
中共广东省委党校
广东行政学院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