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是一所有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教育学和艺术学8大学科门类的省属重点大学。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向国内外公开招聘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教师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证书和硕士、博士学位证书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2014年4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境外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且具有电视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曾在省级电视台(或省会城市广播电视台)重要栏目任播音员、主持人。
二、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民道德规范和学术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二)思想道德品质好,热爱教书育人,工作热情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能为人师表。
(三)通过汉语普通话一级甲等水平测试。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五)研究生阶段须为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方向(含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等相近专业、方向),且所获得的本科学历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
(六)具有英语教学潜力者优先。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的人员,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应聘者须采用信函方式向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提交应聘材料。
应聘材料接收地址:广州市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联系人:侯老师,邮编:510420)。
2.报名时间:2014年4月29日至2014年5月16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3.报名要求:
(1)应聘材料应包括《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个人简历(需提供证件照及生活照)、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语言等级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或著作、科研项目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其中,《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相应的电子邮箱。
应聘电子邮箱地址:gwrsc@gdufs.edu.cn,邮件须注明“应聘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
(2)报名提交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应聘材料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
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立招聘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审核应聘者的报名资格,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名单将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页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三)面试
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组织专家对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教学能力、英语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80分。
在面试成绩及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指定时间,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主页招聘信息栏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察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其他
本公告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网页,网址http://rsc.gdufs.edu.cn/。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39328585(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20-3620963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36207065(中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