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导服人员,主要从事为办件群众提供优质的咨询、导办等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品行良好,形象气质佳;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热爱导服工作,性格活泼开朗、待人热情大方,工作细致、服务周到;
4.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会讲长兴方言;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4日后出生),建议女性。
二、人员性质
单位自聘编外用工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1.公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5月14日至2014年5月16日(上午:8:00 -11:30,下午:1:30-5:00)
报名地点: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长海路393#)
携带材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以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一式两份(两张二寸近期彩色照片)。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通知参加面试。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按面试分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面试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对确定进入考察的对象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5.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向社会公示7天。
6.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023769
联系人:吴怀志 冉 琼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