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克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布局,不断提高我州专业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根据部分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需求,2014年克州面向疆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公开招聘104名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一、公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招聘人员必须是用人单位有空编、空岗和属急缺人才;
3、招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工作踏实,吃苦耐劳;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卫生等事业。
二、招聘对象
1、原则上面向疆外高校开展招聘工作;
2、招聘对象为2014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符合招聘岗位需求条件的优秀人才;
3、招聘的硕士研究生不限毕业时间。
4、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招聘岗位详见《2014年克州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5、克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三、招聘程序
1、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用人单位到疆外高等院校“双向选择”,组织招聘;
2、报名人员填写《2014年克州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人才招聘资格审查表》(附件2)后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3、经用人单位与报名人员进行“双向选择”后,由用人单位将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花名册报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招聘单位的岗位、需求条件、招聘人员基本情况等进行审核,并将招聘人员的毕业证进行网上查验;
4、对审核岗位需求条件与查验毕业证通过的招聘人员,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若用人单位到疆外高校未招聘到符合岗位需求条件的毕业生,可面向疆内高校开展招聘工作。疆内高校毕业生招聘按照笔试、面试环节开展。
5、对面试通过的招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6、对考察通过的招聘人员,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
7、对体检合格的招聘人员,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招聘人员材料提交克州人民政府审批,待克州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人员的聘用手续。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聘用人员到岗后,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服务单位签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合同期为五年,五年之内不得调动、离岗。试用期一年。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待遇。
五、相关事项
本《简章》由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井娟娟 联系电话:18997696081
附件1、2014年克州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人才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rar
克州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