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殡葬改革工作需要,枞阳县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殡葬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全日制学校殡葬专业人员、具有殡葬工作经历人员。
二、岗位设置
1、殡葬工21名(其中男性16名,女性5名)。
2、遗体接运工4名(男性,从事遗体接运车辆驾驶工作,且服从县殡仪馆的其他工作安排)。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殡葬事业,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报考遗体接运工岗位的,还必须持有C1以上驾照且驾龄在3年以上。
四、招聘程序
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上岗、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县殡仪馆办理。
1、 报名时间:2014年5 月6日至5月7日。
2、 报名地点:县婚姻登记处(枞阳县枞阳镇湖滨路莲湖饭店内)
3、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两张1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得办理报名手续。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殡仪馆殡葬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根据面试成绩和岗位类别,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分数相同的,殡葬工岗位: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年龄小者优先。遗体接运工岗位:驾龄长者优先;驾龄相同,年龄小者优先。
七、体检
体检在县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拟聘用对象确定
对体检合格者,经县殡仪馆殡葬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用人数达不到岗位设置计划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拟聘用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十、上岗
聘用对象接受业务培训,5月下旬上岗。
十一、聘用方式及待遇
实行劳动合同制。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县殡仪馆考核合格者,与县殡仪馆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经县殡仪馆考核合格、本人自愿的,可续签聘用合同。被聘人员工资2500元/月,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枞阳县殡仪馆殡葬工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