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文化馆是全额拨款的市级公益性群众文化事业单位,文化部命名的全国一级群众艺术馆。主要负责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辅导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群艺档案;编辑群文刊物;组织群众文化艺术的理论研究和学术探讨;组织辖市区文化馆、站业务指导和培训等。
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经市人社部门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优秀文艺专业人才。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3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备良好的品行;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学历条件 |
其它条件 |
01-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声乐合唱排练辅导员) |
负责声乐、合唱节目排练辅导及活动组织工作 |
音乐学专业方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市级以上获奖经历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热爱群众文化工作,系统掌握声乐艺术教育与教学知识,能独立完成声乐表演、创作、编排,能够胜任基层排练辅导及活动组织工作。 |
02-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器乐演奏排练辅导员) |
负责器乐节目表演、创作编排及活动组织工作 |
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市级以上获奖经历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热爱群众文化工作,系统掌握器乐艺术教育与教学知识,有一定器乐教育经验及器乐作品创作基础,能独立完成器乐演奏、创作、编排。 |
03-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民族文学创作人员) |
负责民族文学创作与辅导工作 |
汉语言文学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市级以上获奖经历及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一定的地方民间文学理论基础,能独立完成文学创作及文本编撰。 |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2日9:00--17:00
3. 报名地址:常州市文化馆(常州市双桂坊45号)三楼贵宾室
(二)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下述材料:
1. 《常州市文化馆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 身份证、学历证书(研究生、本科均需)、学位证书(硕士、本科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
3. 各项奖励表彰材料、相关实践工作经验证明,或主要工作业绩材料,参与群众文艺创作、辅导的说明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考录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承担。
(三)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和岗位招聘要求,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具备笔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四、考核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声乐合唱排练辅导员)、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器乐演奏排练辅导员)两个岗位的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考试和面试三个部分,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民族文学创作人员)岗位考核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100分)
1. 笔试时间:2013年7月17日上午9:00
2. 笔试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3. 笔试内容:专业理论基础知识。
(二)专业技能考试(100分)
1. 时间: 7月17日下午14:00
2. 地点:常州市文化馆(常州市双桂坊45号)
(三)面试(100分)
1. 人选确定
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声乐合唱排练辅导员)、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器乐演奏排练辅导员)两个岗位按笔试成绩4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考生成绩。
2、面试内容
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围绕岗位要求对面试考生进行专业综合素质考核、评审。
3、面试时间:7月19日上午8:30
4、面试地点:市人事考试中心(北直街35号)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声乐合唱排练辅导员)、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器乐演奏排练辅导员)两个岗位按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考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民族文学创作人员)岗位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比例计算。所有成绩的计算均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设最低合格线60分,其中专业技能成绩最低合格线70分。群众文艺创作辅导员(民族文学创作人员)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60分。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及考察
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拟聘人选。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由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八、招聘咨询
常州市文化馆负责回答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的咨询。
咨询电话:0519—86672167 86682731
传 真:0519—86682731
九、监督管理
本次公开招聘由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实施与综合管理;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组织人事处电话:0519-85682362
监督室电话:0519—85682504
附件:常州市文化馆公开招聘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
常州市文化馆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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