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是一所具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以工为主、工理经管文法结合的、多科性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现有大学城校园及东风路、龙洞等多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348亩,有教职工300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47000余人,共设19个学院,拥有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8个本科专业;学校以“团结、勤奋、求是、创新”为校训,致力提高教育质量和科技水平。
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公开招聘7名其他专技人员,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其他专技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岗位等级及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单位事业编制管理。自入职之日起试用期6个月并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确定聘任岗位等级并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其中新参加工作的博士毕业生聘为专技10级岗,硕士毕业生聘为专技11级岗位,聘用人员按所具备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学术水平能力聘任相应岗位等级。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予聘用。
三、岗位招聘条件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团队合作意识强,善于与人沟通,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2)2013年国内应届硕、博士毕业生;2013年出站博士后;同时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或企业、研究机构的工程技术人员;国(境)外具有相应学位的留学人员。
(3)应聘者所获得的本、硕、博学历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所获得国外大学学位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工作经历的副高以上职称的国内往届博士研究生,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高等教育的海外优秀博士或博士后,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5)外语水平应达到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水平。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7)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应聘者必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附件1)的专业方向、学历及其他要求。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止。
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个人信息简表》(附件3),与个人简历、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生推荐表、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外语水平证书、身份证等扫描件一并发到GDUTJOB@GDUT.EDU.CN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代码+姓名”(注:发邮件后收到我校邮箱自动回复为报名成功)。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将于9月10日在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公布。
(二)资格复审
通过初审的人员在指定时间携带指定材料到我校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通过复审应聘者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考试为个人综合素质与岗位技能测试,具体由各专业学院、部门组织,主要考查应聘者个人综合素质及应具备的岗位职业素养与技能,其中工程技术实验人员岗位测试侧重考查应聘者专业实验技术水平,特别是操作大型仪器设备的能力和实验组织能力等。
第一阶段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2.第二阶段为综合面试。面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现场问答。由校领导、人事处等相关部处负责人、招聘部门负责人等组成面试评审小组,人数为单数,不少于7人。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为招聘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在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四)体检
已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办法及体检标准遵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将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我校主页人才招聘栏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要求于2013年12月31日前获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学位。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或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要求2013年12月31日前能够办结毕业生派遣手续;海外留学应聘人员不要求应届,但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并到校入职。未能按时获得上述聘用条件或未能按时入职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成绩及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对于招聘中出现空缺的岗位,可从已入围的、符合该岗位要求且服从调剂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四)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均在广东工业大学主页人才招聘栏中发布,请随时关注。
(五)广东工业大学人事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西路100号广东工业大学行政楼4楼(可乘广州地铁4号线在大学城南站下车或乘大学城专线1、2、3、4号线在广工站下车)。
咨询电话:020-39322792。
附件:
2013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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