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群众艺术馆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省群众艺术馆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省群众艺术馆,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省性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和理论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群众文化艺术辅导和培训活动;指导各设区市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和群众文艺创作;搜集、挖掘、整理群众文化艺术资料;培养群众文化艺术人才等职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省群众艺术馆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或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14日8:30--20日17:00。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对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省群艺馆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4月25日9:00—17:00,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并携带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现场资格复审结果当场确认,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由省群艺馆办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业务考试。
1、业务考试内容为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关的业务技能,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水平。业务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业务考试时间:2014年5月15日。考生的业务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3、业务考试成绩5月16日在省群艺馆网站(www.hebqyg.cn)发布,并在省群艺馆内张贴。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业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业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天在省群众艺术馆张贴和河北省群众艺术馆网站(www.hebqyg.cn)发布。
4. 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业务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业务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60%、40%,即总成绩=业务考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省群众艺术馆办公室组织在省级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合格的,由省群众艺术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省群艺馆网站(www.hebqyg.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233918(省群众艺术馆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