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2014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为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主要职责是:开展美术作品创作、研究以及展览、收藏活动;承担重大美术课题的创作、研究任务;开展美术作品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美术品创作培训活动,培养美术人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务,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4年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报名程序和相关要求详见《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现场绘画的形式,内容为人物写生。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2014年5月20日在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网站(www.hebhy.cn)发布,并在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公告栏张贴。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4年5月27日,地点在河北画院一楼会议室。
3、面试方式:采取现场答辩的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美术专业理论和综合素质及相关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结束当天在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公告栏张贴并在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网站(www.hebhy.cn)发布7个工作日。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人事部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复审凡本人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在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学历学位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人事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经体检、考试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e.lss.gov.cn)和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网站(www.hebhy.cn)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网站(www.hebhy.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695716
监督举报电话:0311-8861676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河北画院(河北美术馆)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