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属各学校及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7〕39号)转发给你们。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广泛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尽快向社会广泛宣传省教育厅的通知精神和我市认定工作总体部署,方便申请人员了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提前做好申请的相关准备,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认定程序质量。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和粤教继函〔2017〕39号文要求,认真按照认定范围、认定条件、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等做好各环节的相关工作,确保材料齐全、条件合格、程序合规。
三、协助做好相关证件办理工作。各单位对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所需要的普通话测试、学历认证等有关条件,按以下说明向申报人员提供帮助。
(一)普通话测试。申请人可向市语委办报名申请普通话测试。地点: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市教育局10楼督导室2室;报名、测试时间由市语委办具体安排,联系电话:3130053。
(二)学历认证。所有申请人认定教师资格需提供学历鉴定证明。学历鉴定证明只能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备案表的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2017年10月31日。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在湛江设有代理点,地点设在湛江市赤坎区寸金二横路10号湛江市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内(学历认定过程一般需1个月左右,联系电话:0759-3365768)。
四、认真抓好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照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进行。体检医院由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负责。其中市辖赤坎区、霞山区、湛江开发区及市直属学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原则上统一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或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或广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或广东省农垦中心医院体检。体检工作要统一组织进行,统一使用省教育厅规定式样的体检表。
五、其他要求
(一)2017年湛江开发区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继续由霞山区教育局具体负责,南三岛滨海旅游示范区的继续由坡头区教育局具体负责。
(二)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申请人于9月12日至9月20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开放时间为7:00-24:00。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现场确认时间。已通过网上申报者须到相应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才算完成。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7年9月20日至9月22日。
3、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务必在2017年9月30日前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技术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4、生成证书编号时间。各县(市、区)认定机构必须在10月31日前通过网络版教师资格管理认定系统生成证书编号报省教育厅,否则教育部服务器会自动关闭,后果自行负责。
(三)提醒申请人注意事项和材料要求
1、认定机构的选择。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三类资格的,认定机构必须选择湛江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申请人户籍所属的教育局),否则申报无效。
2、表格要求。《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可直接从广东省教育厅网站(http://jszg.gdhed.edu.cn/web/)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要及时导出表格并打印,否则报名系统关闭后将无法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有A3和A4两种规格,湛江市认定机构统一用A3双面规格打印(也可两页A4规格纸打印后合拼成A3规格)。
3、相片要求。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彩色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完成认定工作后,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湛江市人民大道北76号市教育局9楼902室)。联系电话:3336260(传真)或3330997。
本通知可登录湛江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zhjedu.cn/)相关窗口下载。
湛江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