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1月4日举行。为做好我市笔试报名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报名报考时间:2017年9月5-8日;
网上审核截止日期:9月10日;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9月12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30日—11月3日。
二、报考方式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2。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时 间 类 别 |
11月4日 | ||
上 午9:00-11:00 |
下 午13:00-15:00 |
下 午16:00-18:00 | |
幼 儿 园 |
综合素质 (幼儿园) |
保教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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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
综合素质 (小学) |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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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中学 |
综合素质 (中学) |
教育知识与能力 |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
高级中学 |
学科知识与 教学能力 | ||
中职文化课 | |||
中职专业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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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实习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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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代码见附件1
四、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它
(一)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每人每科70元。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根据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
(二)考试大纲及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三)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考生可于12月中旬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次考试成绩,考生如果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申请。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咨询方式:
1.可登陆教师资格考试常用网址及微信公众号查询: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广东省教育厅网:www.gdedu.gov.cn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www.eeagd.edu.cn
江门基础教育信息网:jm.edugd.cn
关注“江门教育”微信公众号:jiangmenjiaoyu。
2.笔试咨询电话:3503900、3503937。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