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下半年滨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7年下半年杭州市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本区的人员均可向滨江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二、我区受理教师资格申请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网上申报阶段。
2017年9月28日~10月12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通讯地址请务必详细准确,许可决定书、证书将通过邮寄送达,并由本人签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注册信息”,系统提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即为注册完毕。(所学专业需填到末节)。个人密码及报名号必须妥善保管,以便查询个人信息及修改信息(网报结束后个人信息将无法修改)。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7:00—24:00。
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接受申请阶段。
1.10月16日,政策咨询。各申请人如有政策疑问,可到杭州市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也可电话咨询),确定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2.2017年10月26、27日两天(上午8点30分至12点,下午1点30分至5点),申请人随带相关资料(见附件)前往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泰安路200号,滨江区文化中心一楼)由认定机构进行受理审查。
3.体检时间:10月17日:申请高中及中等职业教师资格人员。10月17-18日: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4.体检地点:武警浙江省总队杭州医院体检中心(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86号)
三、特别提醒
1.申请人提供的复印件或证明均用A4纸。
2.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如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
3.如出现报错确认点、认定机构等情况,更改截止日期为各确认点体检前一天。
4.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认定的结果公告、领证通知等事项,杭州市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通过滨江区教育信息网(网址www.bjqjyj.cn)进行告知或公示
5.申领高中教师资格初审及材料受理方法同上,认定过程在杭州市教育局,认定的结果和领证通知等事项将在杭州教育网进行告知或公示(网址www.hzedu.gov.cn),认定结果的公示时间在12月4日左右。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告,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咨询电话:86627978傅老师、87702530郑老师,10月26、27日咨询电话87703245,地址:滨江区行政服务中心(泰安路200号,滨江区文化中心一楼)
杭州市滨江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