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中招办〔2017〕111号
各镇区文体教育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市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7〕137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7〕119号)精神,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简称“NTCE”)定于11月4日举行。为加强我市报名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确保报名组织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
上述考试科目及代码说明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4.具有以下三项条件之一的可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山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中山市(见第5页有关注意事项1.),或中山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出具学校在籍学习证明。
(二)免考条件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生报名方式和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第三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
第五步:填报个人信息。
第六步:上传个人照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具体要求见附件2。
第七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考生在报名时须选择户籍或用人单位或学籍所在地即广东省中山市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第八步:审核。考生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的网上审核通过(仅审核考生应填报的项目是否齐全、姓名是否规范、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不负责对考生报名条件进行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截止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截止日期内修改个人信息,同时务必重新报考课程,然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成功报名的考生于2017年10月30日—11月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
(二)有关注意事项
1.报考条件中“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中山市”是指考生的人事档案挂靠在中山市人才机构,或在广东中山市工作且与聘用单位签订聘期在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并能同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最近6个月及以上由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www.ntce.cn)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广东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4.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5.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
6.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四、工作日程安排
考生笔试报名日期为2017年9月5-8日;网上审核截止日期为9月10日;考生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12日;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3日。
考区考场编排日期为9月13至14日;上报省院试卷计划截止日期为9月15日。
五、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规定的笔试收费标准,按70元/人·科次缴纳笔试考试费。考生以网上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部署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看齐意识,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报名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充分领会、准确把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的各项内容和工作要求,加大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务求熟练掌握报名工作的要求和工作流程,增强恪尽职守、严格把关的责任心和防范风险能力,增强工作责任感,提升考务工作水平。
(三)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报名的组织发动工作。各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向考生解读、宣传有关政策和报名报考工作的规定。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早预见、早做准备,确保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其他
(一)《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湛老师
联系方式:0760-89989236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12号人才发展研究中心三楼303室
邮编:528400
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