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县教育局关于 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7〕4号)、《曲靖市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7〕2号)文件的要求,现将师宗县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师宗县户籍或在师宗县工作并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师宗县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三)学历要求
种类 |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
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
(四)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云南省普通话测试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309室,联系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
经过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原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补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规定的通知》(云南教语〔2013〕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五)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于2016年1月最后一次组织了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师宗县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起,云南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省考成绩不能与国考成绩相互抵用。
在云南省或在其他试点省份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面试,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师宗县教育局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已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并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师宗籍人员,不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体检合格,由师宗县教育局认定。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必须参加拟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七)体检要求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县级医院指师宗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请申请人于2017年4月18日至5月2日自带一张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要求与网报提交电子照片和办证照片相同)进行体检。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二、认定机构
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确认点选择师宗县教育局,信息提交后,带齐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确认个人信息。
三、报名网址及时间
(一)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二)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网报时间
2017年4月18日-2017年5月2日期间的7:00-24:00 (节假日休息)。
四、现场确认时间及所需材料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需带齐证件材料在2017年4月26日、27日、28日和5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师宗县丹溪大道能源大楼一楼)进行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并按手印确认)。
2.照片: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与网报提交电子照片和办证照片相同)。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和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须鉴定单位盖章)。
8.参加省考的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参加国考的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9.《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
户籍不在师宗县,工作单位在师宗县内,需提交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1份。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专科学历是师范类专业毕业,后通过函授、自考等形式取得师范类本科学历的教师资格申请者,须出示师范类专科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专科不是师范类专业毕业,本科属师范类毕业的也须出示“两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方式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师宗县教育局组织实施,申请人于5月15日至5月16日到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测试通知单,5月18日至5月19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测试时间:6月3日至6月4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笔试指在封闭状态下规定时间内完成说课稿,面试指说课和专家组提问。
六、日程安排
按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要求,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3月份启动,6月底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4月18日至5月2日,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网络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月26日、27日、28日和5月2日,申请人到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信息确认。
5月15日至5月16日,申请人到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测试通知单。
5月18日至5月19日,对申请认定级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月25日至5月26日,对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进行现场确认。
6月3日至6月4日,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对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6月9日至6月30日,信息上报,打印、发放证书。
七、认定收费标准
按《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文件)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报名时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
八、其他事项
(一)严禁弄虚作假。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教师资格认定的,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二)咨询电话:师宗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4-5757163
附件: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点击下载)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点击下载)
师宗县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