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沾益区户籍或在沾益区工作并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沾益籍的应届毕业生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沾益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3、学历的要求
种 类 |
应当具备的学历条件 |
幼儿园教师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它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4、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云南省普通话测试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负责,地址:昆明市学府路2号309室,联系电话:0871-65148644,65158936。
经过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原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补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评等级证书规定的通知》(云南教语[2013]7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办理。
5、教育教学测试要求及测试方式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中专、高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形式: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笔试指在封闭状态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说课稿,面试包括说课和专家提问。
6、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于2016年1月最后一次组织了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过渡期内,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合格,规定材料齐全的可以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2017年起,云南省不再单独组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笔试,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合格证明方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省考成绩不能与国考成绩相互抵用。
在云南省或在其他试点省份报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只能申请参加全国教师资格面试,不能申请参加过渡期内各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对已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并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不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所需材料,体检合格,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7、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必须参加拟申请任教学科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外地毕业返回户籍地的人员,包括外地师范生或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笔试都合格取得合格证的应予以受理。
8、体检要求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⑴.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⑵.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⑶.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二、报名网址及时间: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3、网报时间
2017年4月18日-5月2日期间的7:00-24:00(节假日休息)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教师资格认定具有法定程序,申请人应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申报认定。
1、申请人员在受理期内,向所属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于2017年4月18日至5月2日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网络报名,所填内容必须属实。如果在网报期间未报,过后不予办理,报名结束后,5月4日到区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一份,要求用A4或A3纸双面打印,申请人在承诺书上签名
(2)照片:半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要求与网报提交电子照片和办证照片相同)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普遍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鉴定单位盖章)
(7)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省考)原件和复印件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国考)原件和复印件
(9)户籍不在沾益,且工作单位在沾益区内,需提交劳动合同。
2、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考察申请人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提出专家审查意见。
4、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规定的期间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经认定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存入申请档案,有关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归档保存,并在教师资格信息管理系统中作认定记录。
四、工作日程安排
1、4月10日至4月17日为宣传阶段。
2、4月18日至5月2日申请各级各类教师资格人员网络报名。
3、5月4日申请人到沾益区教育局人事科提交证件进行资格审查。
4、5月12日领取初中、小学、幼儿园测试通知单。
5、5月20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6、5月21日申报教师资格人员上午8:00到教育局集中体检。
7、6月1日领取高级中学、中专教师测试通知单。
8、6月3日至4日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9、组织审查有关报送材料,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申请者,颁发教师资格证。
10、向市教育局报送本年度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结。
五、收费:根据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每人交费180元,健康体检费另由医院收取。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网上报名信息提交后,于5月4日带齐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到沾益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确认个人信息。
2、曲靖市已2016年下半年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2017年为云南省自行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最后一年,以后将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考试。云南省自行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笔试合格证有效期截止至2017年12月。2018年省考成绩不再有效。
曲靖市沾益区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