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通告
为确保巍山县教师资格认定和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巍山县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一)巍山县户籍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者,由巍山县教育局认定。
(二)大理州户籍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由大理州教育局认定,巍山县教育局负责巍山县户籍申请者的现场确认。
二、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一)申报时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络申报。2017年4月18日至5月15日期间的7:00-24:00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认定程序:
网络报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具体如下: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所选择教育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在所选择教育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三)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5月19日。
2.现场确认地点:巍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电话号码:0872-6124235
3.现场确认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A3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持民办高校、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自考、党校、军校等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巍山县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指点的体检医院为巍山县人民医院,由申请者网上打印1份体检表,本人自行到巍山县人民医院体检;建议现场确认其他条件通过后再进行体检。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
(7)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由相应的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成绩。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全国统考的需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8)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9)户籍或人事档案证明材料(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应提交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大理州教育局负责组织,报名、测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大理州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公告》。
(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巍山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组织。
1.报名电话:0872-6121962
2.测试时间: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8:00—8:30报到及交费,8:30—17:00进行测试。
3.测试地点:巍山县教师进修学校
4.测试内容:初中:七年级下册;小学四年级下册;幼儿园:大班教材。(三个学段的测试都是自选课题,手写说课稿)
5.其他事项:所需资料(教材、教师用书、其它辅助资料等)自备;测评以说课方式进行,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
四、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7年4月18日至5月19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7年5月19日24时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您进行现场确认,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进行确认,以免往返。
(五)申请者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六)巍山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872-6124235。
巍山县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