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县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和台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县从3月下旬开始开展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程序及时间安排
程序 |
时 间 |
对象 |
地点或网址 | |
网 上 申 报 |
3月27日--— 3月31日 (每个工作日的8:30—20:00) |
全国统考合格(笔试、面试都合格)的申请人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入口 | |
“认定机构”和”确认点”选择:高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台州市教育局,报名确认点为玉环县教育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为玉环县教育局。 | ||||
现 场 确 认 |
4月11日— 4月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
所有已网报的申请人 |
地点:县为民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以下两类人员可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一是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本县的人员;二是户口不在我县,但人事档案挂靠在玉环人才市场的人员。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玉环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三、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一)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五)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
(六)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七)同一底版的近期正面半身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照片4张。
(八)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成一张A3纸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上交。
(九)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职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四、其他事项:申请高中、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人员请尽量于11日到现场确认,其余人员请尽量于12日起到现场确认。
五、咨询地点:县为民服务中心教育窗口、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81758275 81717020
玉环县教育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