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教育局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一、认定范围
1.户籍或固定工作单位在成华区行政辖区内人员。(注:“固定工作单位”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近三个月以上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只能通过所在学校教务处统一申报,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不受理应届毕业生个人申报)。
3.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3月25日--4月30日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并查看体检、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5月3日—5月4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成都市建设北路一段66号,一号桥世茂玉锦湾侧)教育局窗口
请网上报名成功的申请人带上申请材料到现场确认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现场亲自确认,不能由他人代替)。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未按规定时间交齐材料将不予受理)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户籍证明材料。
①户籍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户籍不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成华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最近三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一份;
③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户籍证明,由学校教务处统一提交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即可。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应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由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加盖教务处鲜章的成绩单(含在校期间所有学科的学业成绩,且各系(学院)出具的成绩单无效)代替。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须达二级甲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须达二级乙等);
(6)体检表;
(7)《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①“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
②应届毕业生由各系党总支出具,国家机关单位、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级人民政府出具;
③《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8条“有无犯罪记录”处由本人承诺“无犯罪记录”并签名,无需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8)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二张;
(9)国考合格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非国考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还须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和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均在个人人事档案袋内。
(11)非国考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现场确认还应带上: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体检安排:2017年3月25日——4月30日(工作日8:00——9:00)
凡符合成华区认定范围内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在网络报名成功后,凭本人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办公室领取体检表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注意事项:1.必须空腹;2.体检时请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半身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片一张粘贴在体检表上;3.按要求将体检表上需本人填写的信息填写完整;4.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医院规定的时间内去取回自己的体检报告。)
5.查看受理名单、测试题目和测试安排的时间:2017年5月19日
申请人可登录“成华区教育信息网公告栏”(http://www.cdchedu.com/)查看受理名单,查阅测试题目及测试安排。
6.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
⑴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请教师资格或申请学科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申请人,需参加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参加国考合格的申请人不参加)
⑵需参加测试的申请人缴纳测评费每人每次190元,测试方式为面试加现场无学生讲课。
7.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间:2017年6月19日
经认定合格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成华区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应及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到个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教师资格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4.申请人事先必须明确自己是否属于成华区的认定范围,因认定范围不符导致无法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5.咨询电话:84392586、84383167(节假日不上班)
四、特别提示:
1、师范类凡是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以及非师范类教育学、心理学报考A级合格的申报人员,请按照成都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相关要求,到成都市教育局的相关网站进行申报。
2、按国家统一部署,四川省于2016年3月起正式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制度。2016年至2019年底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条件的考生仍可由非全国统考端口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条件见《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办法》。
成华区教育局
成华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