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结合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对2017年上半年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实施。
二、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属西湖区的申请人(下称申请人),可在受理申请期限内向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含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合格证明人员)。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依据杭州市教育局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杭州市西湖区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网上申报
3月29日~4月7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表中的现场确认点即为“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上申报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7:00—24:00。
(二)提交书面材料
4月11日~4月12日,申请人到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提交有关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集中组织体检
4月17日-18日上午7:30,申请人需在指定医院参加规定体检的全部项目的检查(包括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规定体检项目漏检或缺检均视为不合格处理。体检费按医院收费标准由申请人自负。体检当天要求空腹,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四)材料复审、现场确认
4月24日~4月25日,申请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进行现场确认、确定是否正式受理。(申请人以收到受理决定通知书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接受受理的正式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认定的结果公告、领证通知等事项,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通过(西湖区教育信息网网址www.xhedu.net路径:首页—西教行政-西教政务—人事管理—资格认定)进行告知或公示,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二)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现场受理点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宝石山下二弄19号(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乘车路线:乘坐73路,凤起路昭庆寺下车;乘坐52路、7路、27路、Y10路、118路,少年宫下车;乘坐16路、6路、73路,省府大楼西下车。联系电话:56735311,邮编:310007。
(三)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结果公布、领证通知等事项,将由杭州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过杭州教育网(网址http://www.hzedu.gov.cn/)进行告知或公示,公示时间在5月31日左右。请申请人务必注意浏览杭州教育网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请情况,杭州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市局联系电话:87917210。
附件:西湖区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doc
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