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江阳区2017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我区第十六次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江阳区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
户籍为江阳区,符合条件且愿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二、教师资格申请的必备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的必备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一)所有人员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一律A4纸,下同)。
2.学历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打印)。
5.单位(非财政供养人员,单位不出具)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在http://www.jszg.edu.cn/中下载统一的表格)。
6.承诺书一式一份(网报成功后打印)。
(二)不同类别的人员还需提供的必备材料
1.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2.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
(1)2015年底前取得省自考《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证书》的,验原件收复印件;
(2)2016年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验原件收复印件;
3.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验原件原件收复印件。
4.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
提供《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表册附后)及上年年度考核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
三、教师资格的认定程序
1.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报名
网址:www.jszg.edu.cn,开放时间为3月25日—4月5日。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请通过“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其余人员通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报名。
江阳区户籍的选择认定县区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
2.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7年4月6日—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泸州市江阳区党政大楼305室(教育局人事股)。
要求:带齐教师资格申请的必备材料。
3.体检
资格审查后,电话短信提前通知体检集中地点。
预计时间:4月17日—4月28日
4.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参加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不再参加)
需要测试人员参加相应的认定机构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面试、试讲、答辩等)。
幼儿园、小学、初中由江阳区教育局负责,预计时间:5月2日—5月26日;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由市教育局负责,时间由市教育局通知。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领导组进行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申请人。
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相关事宜及有关文件资料可在四川教育网教师资格认定栏目查询(网址:www.scedu.net)。
五、体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的事宜将公布在“江阳区人民政府网”上,或短信通知,请及时查看查收。
联系电话:0830-3123593
附件一:泸州市江阳区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附件二:在职教师任教经历证明表
二O一七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