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教育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大邑县行政辖区内(注:①党校学历除外,②“固定单位工作”是指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单的单位);
2.各类成人教育的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须取得毕业证书后,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认定;
3.具有师范中专以上学历,非师范学历申请必须大专以上学历;
4.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
5.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师范学习阶段的学业成绩,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能够提供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成绩。
6.今年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可以参加秋季认定。(此类人员报名时由参加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提示进行操作)。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
申请人在2016年10月11日—10月31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登录后要先注册,再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办理申请。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于10月11日—10月31日(工作日内)带上以下材料道大邑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A区教育局窗口(地址:大邑县晋原镇大邑大道379号)进行现场确认。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
(注:1.“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有统一格式,请下载;2.国家正式单位职工可由工作单位出具;其他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当地街道办事处、人事档案所在的人才交流中心、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
6.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二张(用于贴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请修剪好);
7.师范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
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②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在职教师可用上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章);
8.非师范专业毕业的人员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带上合格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自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9.户籍不在大邑县行政区域内,但固定工作单位在大邑县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复印件)和近3个月社保缴费单(到缴费的社保局打印)。
10.参加国考合格人员,需带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
当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并到现场确认后于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11月4日(星期五)(各人体检时间请以政务中心通知为准)早上8:00准时到大邑县教师资格认定中心指定的大邑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见统一组织的体检。
三、温馨提示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2.说课测试的题目、时间、地点等将提前告知说课教师,预计说课时间在11月14日至11月18日,具体时间以政务中心电话通知为准)。
3.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4.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证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
5.体检注意事项:体检前两天清淡饮食,体检前一天20:00点后不再进餐、保持充分睡眠,体检当日空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