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通告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体育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将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及认定权限
(一)受理对象:
1.户籍在筠连县行政辖区内的人员。
2.户籍在筠连县外的人员:要求在筠连县行政辖区内有固定工作单位(能够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和社保交费单)且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三年及以上。
3.参加教师资格“国考”取得合格证且在规定有效期内(有效期三年)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人员)。
今年秋季不面向应届在校毕业生开展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权限:
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受理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申请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1日——10月31日)
申请人在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国考人员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人员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上传照片等。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16年10月11日——10月31日。
申请认定高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的人员网报时间:10月11日至10月28日工作日。
注意事项:1.网上填报的数据必须和本人的实际情况相吻合。2.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且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的照片和办理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3、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
(二)身体检查(2016年10月11日——10月31日)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对照申请条件,在确认本人符合有关类型教师资格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到筠连县中医院进行体检。(如本人不能确定请咨询电话:0831-7720787)体检表上所贴照片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体检最终结论处须医生出具结论并签字和盖医院的公章。
(三)申请条件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10月24日——11月7日
现场确认地点: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四楼政工股2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类型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申请条件确认。
申请认定高、职中阶段相关教师资格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于11月1日-11月4日到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将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教育体育局进行确认,请勿错过。
1.申请条件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8种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报成功后,请用A4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一式一份(贴好照片,要有医院体检合格的结论,并加盖印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structure/index.htm)首页搜索“表格下载”,点击进入后下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级人民政府或在编人员工作单位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材料一份,即《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structure/index.htm)首页搜索“表格下载”,点击进入后下载。)。
(7)《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审查表》原件一份(贴好照片,此表可在“四川教育网”(http://www.scedu.net/structure/index.htm)首页搜索“表格下载”,点击进入后下载。)。
(8)本人近期二寸半身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照片应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相同,并写上姓名、学段、学科)。
2.师范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材料外还应带上: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该成绩单由就读学校的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红章。
(2)在相应层次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实习的鉴定表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一份。
3.非师范教育类专业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提交以上8种基本材料外还应带上:
参加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合格的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者,申请条件确认除按以上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外还应带上:
(1)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2)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非师范类专业申请者应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自考合格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在职教师应提交上一年度在申请任教学科的教学岗位上考核合格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式一份。
6.若有曾用名情况,即同一人的资料上姓名不同,请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7.个别情况需要提交毕业生登记表,方便鉴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申请人在确认点核对网报信息无误后,网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在申请条件确认的期限内,没有到现场确认点交齐应提交材料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此次申请。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初审合格后,按政策需交纳考试费的人员,交费200元/人·次。
注意事项:若档案材料只能提供复印件的都必须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档案管理部门红章。
三、咨询电话
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政工股咨询电话:0831—7720787
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测试的题目、时间及地点安排等事宜,待申请条件确认后将于11月中旬在筠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cjlx.gov.cn/)上发布通告。
(二)请务必牢记自己的网报号、登录密码、申请条件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三)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请随时留意宜宾教育体育网(http://ybedu.gov.cn)。
(四)友情提示:自2016年起四川已实行教师资格认定全国统考。
筠连县教育和文化广电局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