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赤峰市教育局《赤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赤教人函字﹝2015﹞1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我区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凡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其他申请人员(参加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人员和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请,提交申请信息,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工作。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领取体检表,统一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一、网上报名时间
红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户籍为红山区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网报时间:10月26日-11月6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中国教师资格网不开放(本次网报期间,10月31日、11月1日网站不开放)。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1月9日-11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赤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20室(四楼)
联系人:冀永治
咨询电话:8861136
确认点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乘车路线:乘坐7路、9路、66路公交车到“检察院”站下车南走50米右转即到赤峰市教育局,乘坐6路、35路公交车到“检察院”站下车西走200米即到赤峰市教育局。
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及装订事项
确认时申请人首先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提交档案目录单”,按提交档案目录单顺序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目录单填写后放在第一页),需要照片处请按要求粘贴后到指定确认地点确认。对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员,我局将材料退回,待申请材料符合标准后重新确认。
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网上填报申请完毕后在网站A4纸双面打印);
(2)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3)学历证书原件、A4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A4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A4复印件;
(6)大一寸免冠白底照片2张。(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体检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7)另外准备与网上申报时同一底版的大一寸免冠照片4张(照片后面标注姓名、身份证号信息)备用。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进行统一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按要求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申请人所学专业须与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3.普通话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点击下载:
1、红山区教育局关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红山区网报人员附件(内含三个图表:①目录单②思想品德鉴定表③照片表)
红山区教育局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