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苍梧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桂教电[2011]25号)精神,为做好今年“特岗计划”的教师招聘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龙家兴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经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编委办批准,今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农村小学50名,具体为小学语文15名,小学数学15名,小学外语教师5名,小学信息技术老师5名,小学综合实践老师10名。
三、招聘对象
通过自治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人员(以
四、招聘方式、程序及时间安排
1、招聘方式:结构化面试。
2、招聘程序:
(1)招聘工作在苍梧县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县委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编制办共同参与,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应聘者必须在网上通过自治区招聘组织部门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核验证件。通过区教育厅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于
3、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
面试地点:苍梧龙圩中心小学。
4、面试结束公布成绩后,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确定拟聘名单后,如果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体检不合格的,则在每个岗位学科落选名单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自治区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编办审核通过各设岗县上报的拟招聘人员名单后,在全国特岗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广西省”)予以公示。
五、体检、培训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由各设岗县(市、区)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项考试,根据《广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参加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待通知)。考试及体检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书,集中培训在
六、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
根据自治区的规定,各设岗县人事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录用办法,与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拟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成绩和原报岗位科目竞聘学校岗位,并按成绩高低排序,优先高分考生选报岗位学校。岗位确定后由县教育局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招聘资格。
签订合同及报到时间:
七、招聘经费:由县财政拨付。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2011年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0774—2671533
苍梧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