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7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施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计划招聘小学教师141名,初中教师22名,职业学校实训指导教师2名,共计165名。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7月)(以下简称《简章》)。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预选岗、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65名,均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人员。具体职位及要求等详见附件《习水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7月)。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小学、初中教师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职业学校实训指导教师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6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教师资格条件;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职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执行);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附件);
6、年龄在18至35周岁(1980年7月10日至1998年7月9日期间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此次招聘: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严重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9)截止2016年7月9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10)截止2016年7月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11)新招录(聘)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还在试用期以内的;
(12)近两年来通过本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进入体检环节后自动放弃和聘用后辞职、自动离职的;
(13)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的;
(14)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7月9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习水县教育局五楼人事教育股(联系电话:0851-22520213)。
(三)报名所需材料
1、电子版报名表(命名方式为为“姓名”+“下划线”+“身份证号”,如:王某某_522132XXXXXXXXXXXX.xls。请按报名表填表说明填写);
2、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相片(命名方式为“姓名”+“下划线”+“身份证号”,如:王某某_522132XXXXXXXXXXXX.jpg);
3、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及职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证件;
5、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勤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名费100元。
(四)职位开考比例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职位均需达到3:1的开考比例方可开考(开考比例按符合报考条件且已交费的人数进行计算)。开考比例低于3:1的,则对该职位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报考职位被调减的,考生不得改报其它职位;报考职位被取消的,经考生本人同意,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招聘职位参加考试,没有其它可报职位或本人不同意改报的,退还其报名费。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与习水教育科技网站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