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安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招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正安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研究生。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研究生11人,职位设置情况详见《正安县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研究生职位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同时具有相应学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28日及以后出生)。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编在职人员(含特岗教师);
2、在读非2016届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或2015年以来在我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考试违纪成绩被记“0”分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截止2016年8月31日不能提供学籍档案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本人或委托他人在报名时间内到现场报名。报名时免收报名费。
(一)报名时间
2O16年6月27日- 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正安县人社局录用调配股
(三)报考者须提供材料
⑴《正安县公开招聘研究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1份。《报名表》表内填写内容要真实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错误信息,责任自负;委托他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视同考生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⑵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蓝底或红底照片3张。
⑷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并且提供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⑸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