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公正的选人用人平台,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0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的领导,确保顺利完成此次招聘工作,特成立遵义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30名,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专(含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5、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新增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以及相关规定)。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限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我县服务且截止2016年5月20日服务期满2年及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以上四类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随军家属岗位的,仅限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遵义县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在校期间入伍退役后完成学业或毕业后应征入伍的退役士兵和遵义县驻军随军家属报考;定向招聘精准扶贫对象岗位的,仅限本县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成员及其子女报考。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3、截止2016年5月20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
4、截止2016年5月20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在我县事业单位和公务员招考中曾被聘用或录用后主动放弃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如考生所需资格虽未得证但考生已经通过国家相关资格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可凭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材料报名);
10、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1、遵义县机关、事业单位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
12、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公告
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zunyihr)、遵义县人民政府网和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
报名组织工作由遵义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招考办)负责,招考办设在遵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进行查询对照。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5月20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遵义师院南白分院艺体楼(遵义县南白镇南园路)
咨询电话:0851-27222381、272221392
3.报名所需资料及费用
(1)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①遵义县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不提供)。
③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⑤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⑥应届毕业生须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必须书面承诺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提供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能按时提供或提供的证书与报考职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取消本次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资格。
⑦报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随军家属”(即“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有服务证书的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需要提供退役大学生士兵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随军家属报名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及军人所在部队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军人所在部队、是否现役军人、报名人员与军人关系等内容)。
⑧报定向招聘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对象职位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县扶贫办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县扶贫办盖章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和复印件。
⑨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料
(2)报名缴费
报名考务费参照《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考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价费〔2010〕55号),每人收取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