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政审)、公示及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职数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37名,具体招聘单位、学科、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桐梓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职高)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不限[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4〕25号)精神,职位(JS99、JS100)仅限桐梓县户籍或桐梓县生源地人员报考]。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2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4、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的;
6、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7、报名时除2016年应届毕业生外,不能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
8、本县机关、事业单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职在编人员,以及截止2016年5月25日“农村特岗阶段学校教师特设职位计划”服务期未满一届(三年)的特岗教师;
9、2013年度以来曾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公务员;
10、新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仍在试用期以内的;
11、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凡拟报名参考的人员请提前在网上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桐梓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表》,如实填写和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在笔试、面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5日—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
桐梓县教育局 (桐梓县娄山关镇文化路)。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采集照片方式进行,一律不得代报。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报考职位需要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2)提交与参加笔试、面试时完全相同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限定本县户籍(生源)职位的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
(3)非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不提供证明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勤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4)专业目录可通过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网址:http://www.zyrs.gov.cn/web/10470/429151.html)进行查询对照。
(5)报名费100元。
涉及打印和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5、开考比例:
乡镇幼儿园职位(职位代码JS93、JS94、JS95、JS96、JS97、JS98、JS99、JS100)不受3:1开考比例限制,其它职位按3: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所报考的职位被取消后,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职位。如不愿改报或没有其它符合条件职位的,退还其报名费。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根据《桐梓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当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请报名人员务必按照《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所报考职位要求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