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教育局关于办理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笔试加分手续的公告
现将我县办理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笔试成绩加分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参加本次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考试,符合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等部门《关于继续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200号)有关加分规定,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并于2016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请于2016年5月16日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到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2016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联系电话:0599-2842340。
浦城县教育局将对符合有关加分政策的人员进行公示。申请加分人员应对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浦城县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新任教师笔试加分申请表.doc
浦城县教育局
201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