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公开招聘乡村教师公告
2016-05-13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乡村教师特岗计划(2016年-2020年)》和《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北京市公开招聘乡村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学科
招聘范围为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顺义区、昌平区、大兴区、怀柔区、密云区、延庆区等九个远郊区以及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的乡村中小学校。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思想品德、生物、地理、历史等紧缺学科教师。
二、招聘方式
公开招聘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笔试、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按照本公告要求,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四)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不含独立学院)的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京外“211工程”师范院校以及全国24所省属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2)的师范专业2016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区中小学具体的招聘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北京市公开招聘乡村教师职位汇总表》(以下简称《招聘简章》)。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招聘简章》: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bjedu.gov.cn)
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bjbys.net.cn)
北京教育人才网(www.jyrc.com.cn)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各区教委人事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网上报名
所有报考人员均通过北京教育人才网(http://www.jyrc.com.cn/)进入“北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招平台”)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16日9:00至2016年5月23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提交报考申请。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公招所有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5月28日至29日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3、确认考试。请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5月30日9:00至31日17:00期间,登录“公招平台”点击“笔试确认”,未按期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审查通过并确认考试的报考人员,在2016年6月2日至3日从“公招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未按期打印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考试安排
(一)公共科目笔试
1、考试科目
公共科目考试为教师综合知识测试。
2、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和地点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4日(周六),考试地点为北京各区,以报考区教委安排为准,详见准考证。
具体安排为:上午9:00-11:00,教师综合知识测试。
本次招考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查询成绩
考生可于2016年6月16日之后登录“公招平台”查询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打印成绩单
对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通过“公招平台”打印成绩通知单,作为本人参加各单位资格复审、面试的凭证。
(二)资格审查
各区教委在2016年6月18日至23日期间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各区教委人事主管部门安排通知为准。未按区教委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资料包括审查考生《应聘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成绩单和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证书等材料。京外“211工程”师范院校以及全国24所省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三)面试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入围考生进行面试。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请登录“公招平台”查询。
面试时间为2016年6月24日至28日,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由各区教委人事主管部门安排通知。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七、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各区教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北京教育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八、其他规定
(一)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出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生,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对于证明资料造假的考生将通报其所在学校。
(二)对于受聘的毕业生在报考学校本岗位服务期不少于5年,具体服务期限由相关区教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附件:
2、京外“211工程”师范院校以及全国24所省属师范院校名单.xls
北京市教委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