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浦城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新任教师公告
我县今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第一轮招聘结束后,尚有部分岗位空缺,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5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办人[2015]24号)精神,将于今年7月初对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招聘,现将我县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岗位
我县2015年需补充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45名。
㈠乡镇中学物理学科专任教师1名
㈡小学专任教师44名
1、城区小学28名:语文14名、数学8名、科学1名、美术2名、体育2名、特殊教育1名;
2、农村小学16名:语文10名、数学6名。
二、招聘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㈢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㈤已参加我省2015年新任教师招聘笔试,但第一轮未被录用并符合相关岗位招聘条件。
㈥年龄要求:城区小学普通教师岗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农村中小学普通教师岗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具体要求祥见《2015年浦城县中小学补充招聘教师职位简章》(附件1)。
㈦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报考我县教师岗位需统一参加笔试;在职人员报考应持有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的,应持有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毕业证、报到证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
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尚在试用期内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⑥今年第一轮招聘已被录用的人员。
三、报名时间与要求
2015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补充招聘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在“数字服务大厅”中点击“教师招聘考试”,进入网上报考平台进行报考。每位报考者在全省范围内只能报考1个岗位(即1个市、县<区>)。
㈠报名时间: 2015年7月4—10日。
▲报考城区小学语文与数学教师岗位的报考者,请在“考生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浦城县城区小学教师岗位”,未注明者视为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
报考者在网络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网络报考平台在线提问或拨打咨询电话0591-86215690(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0591-86215662(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0599-2842340(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
㈡注意事项
1、因补充招聘报名期间未设网上资格初审程序,请考生务必先看清楚招聘条件再报名,以免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资格。
2、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 www.eeafj.cn)是福建省教育厅指定的2015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招聘考试的唯一报考网站,考试信息由该网站权威发布。报考者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防范山寨网站和钓鱼网站。
3、报考者应避免共用一台电脑进行网络报名,如确有需要,应点击“退出”、重启电脑后再由下一人报名,否则易造成报考者个人信息相互覆盖。报考者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妥善保管个人信息及用户密码。
四、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㈠笔试
1、笔试成绩。将考生2015年4月26日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笔试成绩,作为其参加本次补充招聘的笔试成绩。
2、加分。笔试成绩公示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等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合格证书须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务必于2015年7月13日(一天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到浦城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资格审验手续,2015年7月前服务行将期满的人员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相关服务项目计划《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予受理。有关报考者经审核、公示后,按现行规定在笔试原始成绩中加分。
若出现多项加分情况,取其中最高分值一项。通过享受政
策待遇已被录取为公务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加分。
㈡资格复核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入围我县中小学补充招聘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将在我县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网址:http//:www.pcjyw.net),考生应及时关注浦城教育信息网公告栏,并保持手机畅通,以方便联系。
3、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7月16—17日。
4、现场资格复核时若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所空缺名额在同一学科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㈢面试
1、面试方案及时间另行公布。
2、报考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五、体检、考核、聘用人选确定
㈠同职位根据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
㈡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㈢参加体检的考生由我局负责通知和组织。
㈣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
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聘用与待遇
㈠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考生名单,在我局教育网站与公示栏上公示5个工作日。
㈡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选由我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㈢按我县人事部门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推荐就业学校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
㈣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㈤聘用人员必须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后,才能办理工资审批手续。
㈥城区小学新招聘的专任教师,前六年内必须到农村小学任教三年(特教专业除外)。
本公告由浦城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浦 城 县 教 育 局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