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简章
根据《教师法》、《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丹江口市委常委会议纪要([2012]1号)精神,我市拟公开招聘一批大学毕业生充实农村教师队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对象
(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教师30名(其中招聘资教生15名、招聘大学毕业生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附后)。
(二)招聘对象:1、丹江口市在册在岗服务满两年的资教生。2、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学科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资教生报考需服务两年以上。
(五)身体、心理健康。
(六)毕业生年龄在26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4月30日。
(二)报名地点:丹江口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
(三)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提供学历证明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办理录用手续时必须持毕业证书原件)、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丹江口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表由考生本人现场填报),到指定地点报名。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应不小于3:1的比例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3:1,紧缺专业或特殊专业人才岗位,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比例可适当放宽。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费150元。考生报名原则上按乡镇学校岗位需求进行填报,按学科择优录用。录用时需要调剂的考生若不服从调剂,取消录用资格,按综合名次顺延递补。
2、报考人员报名提交信息及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5月12日上午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5月9日至5月10日在丹江口市教育局四楼人事科领取(如遇特殊情况考试时间有变动,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公共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学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教育学等其它部分)各占50%。笔试成绩在丹江口教育信息网公布。硕士研究生报考不参加笔试。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硕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如同岗位进入面试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5月13日,公布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时间:5月13日,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在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3、面试方式:面试由演讲(含答辩)和说课两部分组成,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演讲(含答辩)20分、说课80分。具有研究生学历人员面试成绩进入该岗位招聘人数总数名次的,可确定为初录对象。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资格复审和考核
1、对拟招聘的毕业生进行资格复审。
对通过考试的毕业生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拟招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经复查资格发现有不合格人员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2、对拟招聘的资教生进行考核。
对通过考试的资教生按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进入考核(按照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排名)。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班对进入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量、工作绩效等进行全面考核,满分为100分(具体考核方案附后)。
(四)成绩确定
毕业生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资教生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45%、面试成绩占45%、考核成绩占10%。
总分相同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
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统一组织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到市教育局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集合地点及注意事项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交体检医院)。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三天内(有效工作日)在有关媒体公布。体检中因身体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本人应于体检结果公布次日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并于指定时间进行复检。复检只有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递补体检人选名单在有关媒体公布并于指定时间进行递补人选体检。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于考核结束一周内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应届毕业生7月30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公示如有异议,经查实属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由市人社局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若有非正常异动人员可按综合排名依次递补。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咨询电话: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0719-5235629
丹江口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719-5230031
举报电话: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电话:0719-5232161
丹江口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0719-5238075
丹江口教育信息网:www.djk.e21.edu.cn
丹江口市2012年招聘教师岗位及名额分配表
丹江口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丹江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江口市2012年资教生考核工作方案
丹 江 口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