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北省十堰市商务局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十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十政办发[2008]29号)和十编办发[2011]39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十堰市商务局幼儿园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6名,保健医生1名。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幼教事业,愿意履行幼儿教师义务;
2、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愿意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4、学历及其他
幼儿教师:具备有全日制幼儿教育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保健医生:具备有医学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师或护士资格证书;年龄在2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后出生),有一年在幼儿园从事幼儿保健护理工作经历。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15日至9月16日止。
2、报名地点: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医师或护士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附件1)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费150元。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若比例不足1:3,则减少招聘计划数。
4、《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考生于9月20日至9月21日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定于2011年9月22日上午举行。考试时间15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公共知识。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保健医生只考学科专业知识、公共知识)
3、笔试成绩:学科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教育学等其它部分)各占50%。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经确认后在笔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计算总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于9月15日前到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加分审核,加分审核时须提供参加“三支一扶”证明材料、考核情况及《“三支一扶”人员报考优惠申请表》(附件2)。
4、笔试结束三天内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数与考生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如同岗位进入面试名单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有2人以上相同的,则并列进入面试。
2、9月26日在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面试人选名单,面试人选于9月27日到市人社局一楼大厅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交纳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时间:9月28日至9月30日,地点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不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方式:
命题演讲和讲课(无学生)
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幼师面试内容为命题演讲和说课(含才艺展示),保健医生面试内容为命题演讲和结构化面试,均各占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考核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有体检、考核不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市商务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进行现实表现情况考核。
五、公示、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拟聘用人选均通过十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堰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由十堰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由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共同负责。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肃招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咨询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19-8654933
十堰市商务局人事科 0719-8800221
举报电话: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719-8650721
十堰市商务局监察室 0719-880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