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学校、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截止8月5日下午5时报名结束。部分岗位因达不到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按招聘简章规定,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及取消的招聘岗位公布如下:
一、减少招聘人数的岗位:
1、中学政治(一)(A05)减少1个岗位;
2、中学地理(一)(A07)减少4个岗位;
二、取消的招聘岗位:
1、中学英语(一)(A03);1个岗位。
2、中学物理(一)(A04);1个岗位。
3、中学数学(二)(A12);1个岗位。
4、中职学前教育(A30);1个岗位。
5、中职会计(A31);1个岗位。
6、中职汽车电器(A32);1个岗位。
7、中职新闻(A39);1个岗位。
8、档案管理(A40);1个岗位。
9、校医(一)(A42);1个岗位。
报考减少招聘人数岗位的考生不必改报其他岗位;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自发布本消息起在市人社局三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10室)同时受理改报岗位及退还考务费手续。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