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和三明市公务员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2016年我县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98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小学语文教师岗位(01职位)23名;
(二)小学数学教师岗位(02职位)15名;
(三)小学英语教师岗位(03职位)5名;
(四)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岗位(04职位)2名(其中广平中心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岗位1名为专门职位);
(五)小学体育教师岗位(05职位)7名;
(六)小学美术教师岗位(06职位)5名;
(七)小学音乐教师岗位(07职位)5名;
(八)小学信息技术教师岗位(08职位)5名;
(九)小学科学教师岗位(09职位)5名;
(十)特殊教育教师岗位(10职位)1名;
(十一)幼儿园教师岗位(11职位)25名。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6日之间出生);
5.面向福建省内应往届毕业生(福建省内应往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3月17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省生源的毕业生);
6.专门岗位是指专门面向参加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在我县服务或属本县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并在2016年8月30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人员进行报考的岗位。
(二)报考人员的学历、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要求
1.属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者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2016年春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人员,具有普通话合格证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过渡期面试合格证二证齐全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须于2016年8月3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专门职位或符合政策规定加分的考生应于2016年5月5日前提交相关证书或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逾期视为放弃。
3.具体岗位报考条件:详见《大田县2016年新任教师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大田县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报考学科专业分类目录》(附件2)。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以上人员有关资格条件,均以报名截止日(2016年3月24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三、招聘程序
今年我县招聘新教师程序: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经县新任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并报上级核准2016年大田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实行免面试试点。
(一)考试
1.笔试。
(1)3月18日-24日,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每位报考者只报考1个岗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时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个人真实准确信息,特别是报考专门职位[广平中心小学品德与社会(生活)教师岗位]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须在报名表的备注栏处注明“专门岗位”字样;同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2)4月17日全省统一笔试。
(3)5月13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笔试卷面成绩。
(4)6月,开展体检、考核及聘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