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考察程序、考察方式等相关工作要求须按照《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结论须针对考察内容,依据事实和法定的事由作出,并出具考察报告。
考察合格的考生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考生自己承担。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将取消聘用。因考察、体检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分者为递补人员。
(七)公示
公开招聘结果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铁岭·清河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经审察合格后,办理编制使用审批、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国家现行政策享受事业单位待遇。招聘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并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清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72115125
清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