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教师公告
宁事招公告核﹝2016﹞08号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有关精神,按照南京市教育局2016年新教师招聘统一安排,经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鼓楼区教育系统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2名事业编制内小学、幼儿园新教师,以保证全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报名应聘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合格毕业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德行,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符合学科(专业)需求和《2016年南京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四城区中小学新教师公开招聘公告》中的报名条件。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相应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需二级甲等及以上)。毕业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四)参加南京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2016年四城区新教师招聘笔试,并取得“同意面试”资格的本科及本科以上毕业生。特殊教育学科必须是特殊教育专业,学历为大专及以上。
二、招聘学科及人数
小学教育(110人):语文40人,数学20人,英语9人,音乐6人,体育18人,美术5人,计算机6人,科学6人;
学前教育(30人):学前教育专业30人;
特殊教育(2人):特殊教育专业2人;
三、报名程序及要求
相关招聘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net.net.cn) 、鼓楼教育信息网(http://gljy.nje.cn)和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njgl.gov.cn/)网站发布。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南京市山西路67号世贸大厦721室。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四城区笔试成绩合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学业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校期间各类获奖及技能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其中四城区笔试成绩合格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交原件,上述其他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学校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应聘人员与现有学校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资格审查
按照报名条件,鼓楼区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四)收费标准
参加应聘的考生缴纳10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
四、面试及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鼓楼教育信息(http://gljy.nje.cn)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由鼓楼区教育局发放面试准考证告知。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在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鼓楼区教育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课堂教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三)面试总分:面试总分200分,其中:现场答辩100分,课堂教学考核100分;面试各单项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四)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答辩成绩×30%+课堂教学成绩×40%。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根据总成绩,按学科(专业)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执行。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学科(专业)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公示: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njhrss.gov.cn)、南京教育信息网(www.njenet.net.cn) 、鼓楼教育信息网(http://gljy.nje.cn)和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jgl.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按有关规定签订试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的新教师将由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按学校(幼儿园)发展需要统一进行分配。报到时须交验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
七、咨询和监督
咨询电话:鼓楼区教育局 025-83230339(人事科)
监督电话:鼓楼区教育局 025-83230061 (监察室)
本次招聘工作由鼓楼区教育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南京市鼓楼区教育局
南京市鼓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