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县2016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使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应历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计划
教师招聘的教师岗位总计87个。具体详见《大余县2016年中小学(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聘计划》。
三、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热爱教育事业,愿服从分配到农村中小学服务5周年以上。
2. 岗位条件
(1)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幼儿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二者之一一致。
④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含)以上研究生和最近一次在我县公办幼儿园连续代课5周年(含)以上且截止报名时还在我县公办幼儿园任教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⑤户籍条件:不限。
(2)小学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应与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书学科二者之一一致。
④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含)以上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户籍条件:大余户籍。
(3)初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②资格条件: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含)以上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户籍条件:不限。
(4)普通高中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第一学历为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本科(二本)及以上学历(专升本、专转本等专科起点的除外)。
②资格条件:高中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6年8月15前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方可录用)。
③专业条件:所报考的岗位学科与本科以上(含本科)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学科相一致。
④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即1986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含)以上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⑤户籍条件:不限。
(5)职业中专汽修、车工、数控铣床和中式烹饪教师岗位
①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在读大专生也可报名,但必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②资格条件:具有相应的中级以上技工证书;具有教师资格证(如暂没有教师资格证,必须在录用后两年内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③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
④户籍条件:不限。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县长为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教育、人事、编办、监察四部门分管人事的领导为成员的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推进教师招聘的各项工作。
(二)发布招聘通告。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招聘通告。通告包含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招聘办法等。
(三)直接考核聘用(第一批次)。
(1)直接考核聘用范围及条件:
所有招考的教师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35周岁以下(即1981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专业对口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初高中物理教师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应历届全日制二本及以上物理专业师范毕业生。
(2)直接考核聘用方式: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直接考核聘用办法见附件3)。考核并经政审和体检合格后,予以直接聘用。此项工作于2016年4月6日前完成。
(四)招考。对直接考核聘用未满剩余的教师岗位,采取公开招考的形式招聘。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7日-4月6日(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教育窗口。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①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报名,学历证明必须包含系别、专业、是否为师范类和能否如期毕业等信息);
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也可报名,但须在2016年8月15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
③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有户籍限制的学科岗位报考者同时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4)报考资格审查。成立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2.考试。除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外,其它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
②面试时间:2016年5月14日。
③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70%。主要考核报考者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成长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幼儿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国考科目《综合素质》和《保教知识与能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专用教材,中公教育教师资格考试研究院编著,世界图书出版公司出版,下同),二者分值权重为3:7。
‚小学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国考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相应学科初中程度专业知识,三者分值权重为3:4:3。
ƒ中学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国考科目《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和相应学科高中程度专业知识,三者分值权重为3:4:3。
(3)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30%。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
(4)对职教中心汽修、车工、数控铣床和中式烹饪教师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实际操作方式进行,二者分值权重为3:7。笔试考教师资格证国考科目《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二者分值权重为3:7),实际操作另行命题。
若经过招考依然未能完成职教中心汽修、车工、数控铣床和中式烹饪教师招聘计划,则将剩余的岗位纳入直接考核聘用范围。直接考核聘用的办法是,在未录用的相应岗位的报考者中择优遴选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应历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汽修、车工、数控铣床和中式烹饪专业高校毕业生(注:此为第二批次直接考核聘用,考核办法同第一批次,但此批次直接考核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录人员考试总成绩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