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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笔试时间。4月21日
(参加职业高级中学教师招聘考试的,只考教育综合类。)
4、面试形式。
说课(或上课)及技能测试(音乐、美术、幼儿教育专业加技能测试,音乐、美术面试总分为说课和技能测试各50分,幼儿教育专业面试总分为说课40分和技能测试60分)。
5、面试内容。
①竞聘清流县第一中学教师说课范围为现行高中教材内容;②竞聘职业高中教师说课范围为现行职业中学教材内容;③竞聘小学教师说课范围为现行小学教材内容;④音乐专业技能测试为键盘和声乐;美术专业技能测试为素描和美术字;⑤竞聘特殊学校教师,上课内容为现行特殊学校教材内容并加试手语。⑥竞聘幼儿园教师说课范围为现行幼儿园教材内容;技能测试为键盘、声乐、舞蹈、简笔画等项内容。
6、面试时间。
面试在省统一笔试成绩公布3天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相关事宜于面试预备会通知交待。竞聘者参加面试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应同时出具有关单位的政治思想表现鉴定材料;技能专业的竞聘者技能面试时除钢琴外,其他有关伴奏带、画笔等用具自备。
六、招聘面试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由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县公务员局、纪委、监察局有关人员组成。
2、监察组
监察组由县纪委、监察局、教育纪工委有关人员组成,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考务组
考务组由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人员组成。
4、评委组
按学科设,每小组评委7人。评委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在面试前临时选定。
5、面试命题组
面试命题组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选定。
七、其它说明
1、录用的新聘教师由县教育工委、县教育局研究调配到所需学校任教。
2、当出现学科缺额时,由县教育工委和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进行调剂。
3、竞聘者如有伪造证件或请他人参加笔试、面试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如已聘用,一律予以辞退。
4、拟聘人员必须在公示期满后3天内持就业协议书及报到证到县教育局报到,入编前必须把个人档案调回县教育局,逾期视为弃权,并从同学科竞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5、笔试由省教育厅组织,具体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闽考院社〔2012〕5号),面试由县教育局组织。
6、本工作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8—5323692(县教育局人事股)
0598-5322473(县教育局招生办)
清流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