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宁县公务员局关于核准二〇一二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泰人[2012]1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三明市金湖旅游职业中专学校教师。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职位和名额
招聘大学毕业生2人:
序号 | 专业 | 学历 | 人数 | 工作岗位 | 备注 |
1 | 财务类 | 本科 | 1 | 教师 | 1、具备教师资格证;2、暂不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可先参加考试,正式聘用一年后按有关规定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
2 | 汽车应用与维修 | 大专及以上 | 1 | 教师 | 1、具备教师资格证;2、暂不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可先参加考试,正式聘用一年后按有关规定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
三、应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专业对口(报考汽车应用与维修岗位如具备相近专业者也要报名),具备教师资格证;暂不具备教师资格证的可先参加考试,正式聘用一年后按有关规定取得教师资格证。
3、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专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 8月17日(双休日不办理)。具体招聘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2)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由泰宁县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报名费:80元。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组织。
(一)招聘教师岗位由面试、教学能力测试和体检三部分组成。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先按学科参加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及所招学科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员。若报名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组织相关考试。
1、面试内容:
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综合能力。
2、教学能力及相关技能测试
考核内容:相应学科的教学内容及技能
考核方式:说课、现场操作或基础知识测试。
3、体检
应聘人员成绩达到招聘聘用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学校
体检采用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人员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占40%,教学能力及相关技能测试成绩占60%,两项相加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面试、教学能力及相关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泰宁本地生源报考者(指高考当年户籍学籍在泰宁)总成绩另加3分。
七、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受聘人员于2012年8月下旬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聘用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12年8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与教育局签订《泰宁县教育系统新录教师遵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协议书》。
八、纪律与监督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将根据《泰宁县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泰人[2012]33号)和《泰宁县教育局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工作规定》文件执行,自觉接受县人事部门和其他监督部门的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98-7838418(县教育局监察室)
泰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