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名额
(一)中学
学 科 | 语 文 | 数 学 | 物 理 | 历 史 | 地 理 | 音 乐 | 学科 合计 |
名额 | 1 | 2 | 2 | 1 | 1 | 1 | 8 |
(二)小学
学 科 | 语 文 | 数 学 | 体 育 | 音 乐 | 美 术 | 特 教 | 学科 合计 |
名额 | 4 | 5 | 2 | 1 | 1 | 1 | 14 |
(三)幼儿园
学 科 | 学前教育 | 学科 合计 |
名额 | 3 | 3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服从分配,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并持有就业报到证。
1. 应聘中学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0年以来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2010年以来应往届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应聘小学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0年以来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具备相应岗位教师资格。
3.应聘幼儿园岗位必须是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0年以来的应往届待就业毕业生,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4.各岗位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计算机等级(全国或省级计算机考试)一级以上。
三、招聘程序与考核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按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文件精神,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公开招聘教师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参加报名竞聘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单列进行面试。
2.面试内容
包括试讲、综合素质面试二个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3.面试时间
2012年6月11日下午14:30时—17:30时,进入面试人选到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处理。报到时须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计算机等级证、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应届毕业生有关证件未办理的请附带学校的有效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2张。2012年6月13日面试。
4.面试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公务员局、区编办负责对面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同时邀请区监察局对面试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考试、考核加分
参加梅列区学校招聘岗位笔试的三明籍考生笔试总成绩加6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5月10日前将有效证明的复印件寄达(或送达)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面试时再出具有效证明的原件。
(四)考试成绩的计算
1.同一招聘岗位只有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对象时,招聘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
2.同一招聘岗位只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的对象时,招聘成绩只按面试百分制成绩计算。
3.同一招聘岗位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和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竞聘时,参加全省统一笔试的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单列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共同进入面试,招聘成绩统一按面试成绩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计算,成绩并列时,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优先。
(五)聘用办法
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即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3天内未与区教育局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放弃聘用及体检不合格的空额按参加面试人选的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录聘人员安排
报考对象聘用后,根据学科教学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在市区或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梅列教育信息网址:http://www.mljy.net
咨询电话:梅列区教育局人事股 0598-8957603
联系人:黄老师、陈老师。
梅列区教育局 梅列区公务员局
中共梅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