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严把教师“入口关”,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闽政文〔2008〕344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2〕5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2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原则
㈠以招聘考试成绩为依据,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方式;
㈡报考人员专业必须符合用人学校的专业需求;
㈢及时补充紧缺学科教师,推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㈣必须有利于改善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有利于增强学校活力,有利于全市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二、报考基本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㈢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三、招聘名额、对象及条件
1.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9名,农村初中教师12名,农村小学教师18名,农村幼儿园教师30名。具体职位见附表。
2.对象及条件
(1)应聘中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应是福建省籍高校应往届本专科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高中职位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并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应聘农村初中、小学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含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应往届毕业生。
(2)应聘农村幼儿教师职位的考生应是福建省籍、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暂不具备幼儿教师资格的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可先参加幼儿教师公开招聘,正式聘用后经培训合格,按有关规定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在永安市从事幼教工作满5年以上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学历为中专(含高中)及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在我市乡镇公办幼儿园及下属村级幼儿园(班)从事幼教工作满10年以上现仍在岗并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此类对象招聘截止2012年,今后不再纳入招聘范围。
四、招聘办法与程序
遵循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㈠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日0:00~4月10日24:00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入“教师招考专栏”进行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报考中学岗位的考生应在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中注明“初中或高中”)。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教师招聘笔试考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收费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财综〔2010〕23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3.报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专业或1个岗位报考。
永安市教育局、公务员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598-3633625(永安市教育局)、0598-3804783(永安市公务员局)。
㈡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考试时间:2012年4月21日。
(2)考试内容: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考生可于5月10日后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永安市教育局网站(www.fjyajy.com)、永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yarsrc.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符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团中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和《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精神,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三明市户籍考生笔试成绩加6分;在我市乡镇公办幼儿园及下属村级幼儿园(班)从事幼教工作满10年以上现仍在岗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6分(此类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2012年4月27日前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到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审核);以上加分以单项计,不累计加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中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说课、片段教学;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为语言、舞蹈、声乐、美术、器乐等技能。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入围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012年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并承诺于2012年7月15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到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6~7月)
根据考聘人数以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若总分并列,则按以下顺序优先安排:教师子女、笔试成绩高者。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由永安市教育局和公务员局负责通知拟聘人选到县(市)级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考核:从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中依据招聘职位数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核。
3.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在永安市教育局网站(www.fjyajy.com)、永安人事人才网(http://www.yarsrc.gov.cn)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按有关要求办理人员入编和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4.入编农村学校教师,必须在入编学校(幼儿园)服务满8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或借用申请,不得参加进城考聘。
5.永安市纪委、市监察局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永安市201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2年永安市教师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及人数 | |
永安高中学校 | 一中 | 1 | 语文1名 |
三中 | 2 | 地理1名、生物1名 | |
九中 | 1 | 数学1名 | |
十二中 | 5 | 历史1名、生物1名、化学1名、心理1名、信息1名 | |
永安农村 初中 | 12 | 数学3名、英语1名、政治1名、历史1名、音乐1名、生物2名、物理1名化学1名、信息1名 | |
永安农村 小学 | 18 | 语文4名、英语4名、音乐4名、体育1名、美术4名、信息1名 | |
永安农村 公办幼儿园 | 30 | 幼教30名 |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公务员局
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