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园聘代课教师需提供:a、所在学校代课年限证明;b、每年度三月份、九月份的工资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确认);c、园聘代课教师履历表;d、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e、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情况审核表。上述材料于3月30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送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4月21日参加全省统一公开招聘笔试,上午考“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总分100,下午考“专业知识”,卷面总分100。“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共有29类,应聘者应选择其中一个相应专业参加考试。考试大纲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查询。
(2)笔试地点:福州(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笔试成绩5月10日前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eeafj.cn)向社会公布。
4、面试
(1)面试工作委托福州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以实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扩大数末位成绩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按与考人数参加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至少达70分以上才能聘用。
(3)面试资格复核:时间:5月15日—16日。复核需提交材料:考生近期一寸免冠相片3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往届生)、报考相关岗位的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余报考者的相关证书、资格证明均需在招考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4)面试内容:现场编写教案、课堂片断教学(含专家提问),相关学科还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具体年级、教材待市教育局通知后公布。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
根据招聘的专业类别和招聘人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同专业综合成绩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教育主管部门会同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实施,并在县级及以上医院集中统一体检。
五、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综合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保留两位小数)。免于笔试者按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招聘计划数末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依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六、公示
拟聘人选从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在永泰教育信息网站公告栏上公示。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违约责任
1、经公示后符合聘用条件的,按专业和招聘学校的顺序从小到大,根据综合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名次予以聘用。
2、报到时间及地点:2012年8月16日到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同时签订就业协议,办理合同登记。
3、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实行人事代理,代理费由用人单位缴交,并享受招聘单位在职人员同等待遇。
4、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按期转正,。
5、违约责任:应聘人员在永泰县服务期为五年以上。因各种原因未能履行服务期的(应征入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每年5000元赔付违约金。
6、聘用人员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其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永泰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永泰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0591-24859326
永泰县教育局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