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办〔2014〕40号)精神,对2015年上半年参加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的考生,下半年安排最后一次专业技能考试,现将考试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2013年以来参加陕西省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延安籍人员。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
2.报名方式及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务必选择延安市教育局,选择确认点一栏时务必选择延安市教育局非师范类(省考)。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本人所提交的毕业证书的专业保持相同或相近,凡所学专业在中小学有对应学科的,只能申请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
(2)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将作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请申请人自行打印“报名号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4纸双面打印)。
(5)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6)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下载《思想品德鉴定表》(见附件1,A4纸打印),并按照申报信息如实填写。
三、体检
2015年11月2日至11月5日考生持体检表(见附件2)在县级(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按体检表格内规定的项目逐项进行体检。
四、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11月10日。
2.地点:延安电大教学楼三楼。
3.确认方式:完成网上申报的人员,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下9项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号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1份(备案表的制表日期须在2015年11月1日之后);
(5)完整、合格的体检表1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填写完整并加盖鉴定单位公章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出具);
(8)2013年至2015年的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1份(该报告单附二维防伪码,根据考生基本信息动态生成,具有唯一性);
(9)近期二寸彩色免冠半身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用纸包好,并写清姓名、申请学科、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以上所有材料,考生须按序号顺序整理好并用夹子夹住,然后装入档案袋。对于提供虚假证件者,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报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4.确认流程:提交材料→现场核对→签字确认后离开。
五、专业技能考试
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在延安教育网(http://www.yaedu.net)上发布通知,请相关考生及时查询并按时参加考试。
六、注意事项
2015年下半年省考清考专业技能考试及认定工作所有安排和通知一律通过延安教育网(http://www.yaedu.net)发布,不采用其它方式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网上查阅,并按时参加认定工作相应环节,逾时未到者,按自动弃权处理,一切责任自负。
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联系电话:0911-2319119
附件:1、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下载
延安市教育局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