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惠东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人[2001]7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现结合实际,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由原定的10月24日(星期六)改为10月25日(星期日)进行;
(二)测试地点:惠东县平山第一小学;
(三)参加测试人员:详见附表
(四)有关要求
1、教学能力测试的学科为申请人的申请任教学科,测试的课题内容自选,测试的形式自选(试讲或说课),教材资料自备,试讲(或说课)及面试时间约20—30分钟,测试课室可提供电教平台。
2、参加测试对象携带身份证,于10月25日上午8:00时、下午2:30时前到惠东县平山第一小学教学楼北楼签到,不得迟到。上午需参加成人高考的人员,请提前到人事股或电话联系登记(联系电话:8810468),可调整到下午参加测试。
附件:
1、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
2、2015年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学能力测试安排表
惠东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