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办法:
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7月27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新郑市教体局(新郑市北区学院路新郑一中门口东侧新郑市教体局)。
4.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原始学历和最高学历)、“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纸质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就业证明)、教师资格证、打印的纸质“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检索页”等原件及复印件1套、两张二寸照片(照片背后注明学科、报名编号、姓名等信息),一张贴在报名表上,一张上交。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另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护照。
5.考试费用:招聘统一免费。
6.其他要求: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专业。
(三)领取准考证
报名者于2015年7月29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试讲
1.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试讲内容:现行初中、小学教材。试讲题目是由两次随机抽号来确定。如:报考初中语文,从初中段所学全部语文课本中随机抽取一道试讲题目。抽题目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抽取课本册数;每册临场标定约10节课时,第二次再抽取该册的某一课时,确定为试讲题目。
幼儿园等试讲内容,由评委现场命题。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幼教等学科者,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体育按足球和篮球两个方向招聘,试讲占40分,专业能力占60分;音乐试讲占40分,专业能力占60分;美术试讲占50分,专业能力占50分;幼教试讲占40分,专业能力占60分。
3.公布成绩。试讲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1.根据试讲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所形成的缺失名额,按该学科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聘用及待遇
依据试讲成绩和体检情况,原则上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试讲成绩、体检和考核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郑市人社局网上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工资及社保待遇(含试用期)按照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聘用人员由新郑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组织保障
成立由市编办、人社局、监察局、教体局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新郑市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笔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
七、相关要求
(一)凡参与此次招聘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犯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单位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三)市纪委(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2696601
新郑市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