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2014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新郑市拟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范围
具有择业期内有效报到证(或已实施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教师260名,其中:
1.中学教师111名
语文20名,数学20名,英语20名,物理7名,化学5名,生物5名,政治5名,历史5名,地理2名,体育9名,音乐7名,美术6名。
2.小学教师89名
语文48名,数学41名。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两个层次招聘。
3.幼儿园教师60名
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两个层次招聘。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将调剂该学科招聘名额;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超过一定比例,将增加笔试环节;招聘学科的具体岗位人数以报名调剂后的公告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为人师表。
2.教师资格要求
报考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相应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报考幼儿园教师,专科学历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要求
报考中学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条件
专科学历毕业生年龄不得超过26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四、考核聘用及待遇
依据试讲成绩和体检情况,原则上按照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选聘教师实行聘用制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2年。在聘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解决事业编制,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在聘期间,教师人事档案由新郑市教体局在新郑市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办理代理手续。工资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工资待遇标准执行,享受新郑市教师同等待遇。聘用人员由新郑市教体局根据学校岗位需求进行调配。不服从分配,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办法
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试讲(笔试)、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7月21日至25日到市教体局报名。
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及网上查找检索页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两张二寸照片。
7月27日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讲课内容为现行中小学、幼儿园等相应专业课教材。
其它相关事项详见报名须知。
咨询电话:0371-62696601
二〇一四年七月八日